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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个人债务追讨浅析欠钱不还要对方什么资料

2024/2/7 21:56:03      点击:
1、准备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。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,如借款合同,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提供了借款的证据,如转账记录,起诉状,可以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等。其中,诉状和证据材料都应该向法院正本一份,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。


2、将上述资料准备齐全,前往法院起诉即可。法院经过审理,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。


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


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


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。


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。